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就应该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手。
二是污染原因分析,根据产业布局、污染源特征,综合分析全国性、流域性、省域性的共性突出问题及其对策。请问如何保障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同时,这种预警信息对于其他部门的工作有何指导意义?郑丙辉:《方案》体现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组织分工包含政策制定、产业调控、环境监管、污染源监控、水质监测、综合分析、控制对策等多个方面。

按季度对全国重点考核断面(1940个断面)水质状况进行分析,梳理可能无法按期完成当年目标的断面和水质恶化的断面。水环境质量分析结果,除了用于给地方水污染治理预警以外,还可以作为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水十条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保障组织分工和信息共享机制的运行,需要从3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沟通,建立定期的会商会议制度,研判水质的变化趋势和面临的形势,协调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二是形成有效的专家咨询和技术保障,从科研单位抽调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团队,寻找水质变化的驱动原因,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三是落实制度与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部署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把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水环境分析的有效性和分析的科学性。郑丙辉:针对无法按期达标、水质出现恶化以及有超标风险的重点断面进行预警;对于进展缓慢、可能无法按期达标、水质恶化的地方政府,结合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不定期采取会商、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其查找问题,加快落实重点任务,力争按期达标。从其中选取重点断面,结合涉水新建项目投产运行情况、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达标情况、环境违法行为、突发环境事件、水十条落实情况,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并对重点断面进行预警,告知有关地方政府。
好水指水质良好、具有重要水环境功能的水体,突出好水的保护,就是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近年来,我国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治理的经验表明,水环境一旦受污染,治理成本巨大,甚至不可逆转,优先保护水质良好水体,对于实践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关注土十条落实情况和土壤修复标的之前市场由于担心资金投入不足、无成熟盈利模式等问题,土壤污染治理难以推进而对土壤污染主题持悲观预期。
由于土壤修复的成本在数千元至万元/亩,我们认为短期内将催生千亿的市场规模,长期来看整个土壤修复市场空间在6万亿以上。并加强土壤监测和体系建立,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另外,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污染防治方面,为了确保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土壤立法进展:17年拟提交人大根据全国人大环资委安排,拟在2016年年内进行两次内部初审,2017年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投资建议和标的推荐此次土十条提出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将直接利好环境监测类企业,建议重点关注雪迪龙、聚光科技。

在土十条出台之前,部分地区土壤修复有关实施计划已提上日程,但大部分方案中资金都来自企业、地方政府预算及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公报还指出,2015年,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280个地级以上城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这13个城市中,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2.3%,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另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昨天上午,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7.1%、10.5%、6.8%和3.2%。各地环保部门罚款42.5亿元2015年,环境保护部对33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公开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各指标分析表明,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22~10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4.1%;达标城市比例为16.2%,比2014年上升4.0个百分点。公报指出,2015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
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其中北京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2,在74个城市中位列倒数第11。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8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记录,26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2015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与常年相比,因灾死亡人口减少76%,为历史最低。
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68.4%;其次是臭氧(O3)和PM10,分别占17.2%和14.0%。而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取水总量为355.43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亿吨,占97.1%。各地对163个市开展综合督查,对31个市进行约谈、20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176个问题挂牌督办,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2015年,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监测结果显示,舟山、福州、厦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2014年增加3个,分别为厦门、江门和中山,但有6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74城市PM2.5下降14.1%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地级城市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整改8.9万家。
衡水、保定等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各地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京津冀空气达标天数超一半2015年,京津冀地区13个地级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2.9%~82.3%之间,平均为52.4%,比2014年上升9.6个百分点。
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3月以及10-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连续发生多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以流域为单元,去年水利部门对北方平原区17个省(区、市)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井主要分布在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
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在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的城市中,北京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2,位列倒数第11,PM2.5年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以查处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氮污染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达标天数比例分析表明,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1.2%,比2014年上升5.2个百分点。
北方平原区地下水污染严重2015年,对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8.8%,重度污染为3.2%,严重污染为0.9%。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其中,京津冀地区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54次
衡水、保定等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7.1%、10.5%、6.8%和3.2%。74城市PM2.5下降14.1%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地级城市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3月以及10-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连续发生多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2015年,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监测结果显示,舟山、福州、厦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2014年增加3个,分别为厦门、江门和中山,但有6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15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与常年相比,因灾死亡人口减少76%,为历史最低。
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整改8.9万家。其中,京津冀地区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54次。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8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记录,26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在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的城市中,北京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2,位列倒数第11,PM2.5年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 |